| 索 引 号 | 11370811004324264Y/2026-16144 | 发布机构 | 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6-07-14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南京柏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刘静与济宁任城区影韵传媒工作室(个体工商户)及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济任劳人仲案字〔2025〕第2415号),申请人仲裁请求如下:1、裁决两位被申请人连带支付申请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11日期间拖欠的工资人民币14613元(大写:壹万肆仟陆佰壹拾叁元整);其中12534元为济宁任职期间工资(大写:壹万贰仟伍佰叁拾肆元整);2、裁决两位被申请人连带支付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12380元(大写:壹万贰仟叁佰捌拾元整)《劳动合同法》第82条)3、裁决两位被申请人连带为申请人补缴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期间的社会保险。
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现定于2026年9月14日14时30分在济宁市任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济宁市任城区建设路42号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4层402室)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7-5661610
济宁市任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