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1MB2792953S/2026-00176 | 发布机构 | 任城区自然资源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执法监察 |
| 成文日期 | 2026-01-0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2025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部署,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自然资源,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努力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彻到自然资源工作的各方面,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更好地发挥法治在自然资源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一、法治建设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自然资源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和干部培训必修课,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推动理论学习与实践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全面、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2次;12月25日,我局局长韩爱芹同志到安居街道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践行法治为民。
(二)坚持党的领导,确保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根本方向。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始终坚持党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自然资源工作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认真履行全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将法治建设融入自然资源工作当中,制定了《济宁市任城区自然资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济宁市任城区自然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等。
(三)依法履职尽责,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
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制度,制定了《任城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任城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任城区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多项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具体内容、范围、标准,规范行政执法。为保障行政检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防止随意检查或执法扰民。制定了《任城区自然资源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任城区自然资源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任城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检查清单》,全年累计开展涉企检查36次,其中联合检查9次。
落实耕地保护“长牙齿”硬措施,聚焦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内违法占地及破坏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黄河流域自然资源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理念,深化“三级巡查+科技赋能”监管体系,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城乡结合部、砂石资源富集区等重点区域实施“高频次、全覆盖”巡查。全年累计开展动态巡查16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00余台次,发现并制止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等苗头性问题42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8宗,罚款429.92万余元,推动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警示效应。
切实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能力,妥善解决土地征收、权属争议、执法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行政诉讼案件14件,信息公开答复44件,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政务热线513件,市局转办政务舆情8件,信访案件33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人员40余人次。并聘请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在矛盾纠纷化解决策中为我局提供了更加专业化的法律论证、风险评估和方案优化服务,促进了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
以依法行政为基础,全面做好自然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耕地保护、林业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等工作,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审批程序,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暗箱操作和不履行职责现象的发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把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夯实法治基础,自然资源法治保障坚实有力。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植树节”“世界地球日”“土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森林防火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护航营商,赋能企业发展”“自然资源业务大讲堂”“年轻干部大讲堂”等讲课活动。创新普法形式,积极探索“互联网+普法”新模式,定期更新局网站内容,推送普法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五)严格公正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为目标,规范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逐步扩大音像记录适用范围;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各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过去一年,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需强化,部分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熟,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不足;二是制度建设与执法监督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执法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各项工作开展需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三是法律法规学习范围不够全面,理论功底还需进一步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四是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单一,缺乏多样性,部分群众对违法占用耕地、采矿、森林保护等意识不到位,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三、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自然资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重点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大讲堂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提高全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要事项审批、重大项目安排等,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加强对决策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培训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持续深化开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占用耕地等专项整治。探索线索核查新模式,紧盯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结合土地、林业、矿产资源执法检查,联合多部门整治,形成执法合力。
(四)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任务落实。
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依法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风险评估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中的作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着力提高自然资源决策质量和效率。
济宁市任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