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延缓一年入学。
确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需将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报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的需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