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370811493990259W/2025-37161 | 发布机构 | 任城区医疗保障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5-02-24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关于对济宁市任城区拟新增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依据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67号)、《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等文件,我单位于2025年2月18日对自愿申请新增定点血液透析中心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评估,经现场量化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现拟将济宁优福血液透析中心新增为任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综合定点医疗构,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
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于2025年2月28日前向我单位反馈。
电话:0537-5660397
邮箱:ybzxyyfwk@ji.shandong.cn
济宁市任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