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1004320060A/2025-47924 | 发布机构 | 任城区卫生健康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5-12-1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卫卫免字〔2025〕10号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区相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疾控局等部门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一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国疾控卫免发〔2025〕10号)、省疾控局等部门印发的《健康山东行动一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 (鲁疾控发〔2025〕4号),深入开展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组织制定了《健康济宁行动一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宁市民政局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济宁市气象局
2025年11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健康济宁行动-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2025—203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全面推进健康济宁建设,推动《健康中国行动—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健康山东行动—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有效落实,营造宜居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与行动目标
( 一)总体要求
坚持健康优先、人民至上的原则,将健康融入现有政策。以提升居民环境健康素养为核心,以解决影响人民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健康环境促进工作格局,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健康环境基础。
(二)行动目标
到2030年,实现2个结果性指标和4个倡导性指标要求,基本建成宜居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支撑体系。
结果性指标: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持续改善,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及以上。
倡导性指标:倡导生活垃圾分类,倡导防治室内空气污染,倡导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倡导提高自身健康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 、行动措施
(一)实施居民环境健康素养提升行动。精准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依托“世界卫生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气象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环境健康科普宣教活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绿色节能产品,普及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健康风险防范及规避知识,提升公众应对环境变化的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自救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监测,动态掌握素养变化趋势。建立完善“规划-监测-预警-评估-干预”全链条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监测数据共享和分析利用。深入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倡导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动员公众参加全民健身、体重管理、心理健康等活动,养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远离烟草、限制饮酒、充足睡眠等健康生活习惯。 (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 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健康舒适居家环境促进行动。倡导简约绿色装修,使用有能效标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的家电产品,推广防滑、防磕碰等适老适幼安全家居产品和设施,推动将符合条件的适老化产品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减少家用化学品使用,降低室内污染物排放。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加强孝亲敬老典型宣传。倡导居民家中常备急救包、应急物资等,定期检查更换,保证处于可用状态,提升突发灾害事件应对能力。(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健康安全社区建设行动。科学规划社区多功能运动休闲场地,统筹适老化、儿童友好型设施建设,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建设改造一批社区公园、口袋公园。鼓励建设健康小屋,配置智能健康监测设备、急救设备,提供社区健康服务。完善社区安全设施,合理规划消防通道、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和避难场所,储备防灾物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掌握和响应居民救助需求。规范社区游泳场所和公开水域管理,预防溺水等意外伤害。强化社区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排除社区安全隐患。加强社区安全教育和健康行为规范宣传。开展独居、空巢、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防范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 加强应急安全知识普及,深入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高温中暑等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健康场所建设推进行动。落实公共场所经营主体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配置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和必要的急救装置,并加强日常维护与安全巡检。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管, 深化“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重点检查游泳场所、住宿场所、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状况;聚焦关键风险点,将公共用品的消毒效果、空气质量作为核心监督指标;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发放《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的标识,并张贴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积极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及无烟健康环境建设。完善工作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提升工学适配性和健康保障性。企业严格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排放管控。单位(企业)建立病媒生物防制长效机制,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强化职业健康保护,在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 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行动。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衔接融合,更新改造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清洁取暖改造,推动全市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动态调整声环境功能区,治理噪声污染。聚焦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等重点内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不断提升农村改厕质效。持续开展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审查,加强饮用水全流程卫生安全管控,开展济宁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卫生学评价,持续改善城乡供水水质。(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六)实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进行动。持续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碳排放减量替代,推动“两高”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扎实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化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治理,开展传统产业集群综合整治。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推广绿色建材,加强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实现规范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实施交通等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优化新能源公交车车型和技术,推动新能源公交车普及。积极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以 PM2.5 浓度下降为主线,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积极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 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制度。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环境健康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数据监测和共享分析。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水务局、市气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签订环境与健康合作框架协议, 加强监测数据共享与分析利用,构建全市环境健康综合监测网络, 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脆弱人群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明确生态环境健康重点风险因子。完善高温热浪、低温寒潮和空气质量健康指数健康预警平台,开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等风险预报、预警,发布公众应对健康建议。以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适应技术应用试点为抓手,深入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加强媒介生物传染病、人畜共患病及环境相关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监测,及时进行预警和健康提示。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气候敏感疾病、地方病等环境相关疾病诊疗能力,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环境健康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行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环境健康应急处置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极端天气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灾害风险应对。 健全自然灾害与传染病防控协同应急响应机制,强化专业队伍和装备设施保障,确保在灾害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控、 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与环境卫生处置。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2030年年底前乡镇(街道)、村(社区)至少设置1个本级应急避难场所。定期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评估,及时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爱国卫生运动深化行动。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动员优势,集中开展社区、单位和家庭等环境卫生整治,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扎实开展健康城镇建设,积极营造健康环境。广泛开展健康适宜技能培训,组织群体健康管理,推广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以建设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单位)等为重点,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提供多元化健康服务,营造健康、安全的生活生产环境,到2030年,以乡镇 (街道)为单位实现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全覆盖。(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实施环境健康科技创新驱动行动。培育环境健康领域新质生产力,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气候变化健康适应、新污染物治理、新能源开发和环境相关健康防护核心技术科学研究, 并积极推动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和关键设备与健康产品研发。研发适用于我市的高时空分辨率污染物反演模型,探索新污染物遥感监测关键技术。基于历史极端天气事件数据、人口健康数据、环境污染物浓度数据及社会经济脆弱性数据,积极构建标准化的“天气-环境-健康”关联数据库。开展不同强度、持续时间和范围的极端天气事件对人群健康影响的暴露-反应关系量化研究。推进沙尘暴、 PM2.5 、臭氧超标等重污染天气机理研究以及重污染天气事件预报预警关键技术研发。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在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领域应用,为群众提供科学、准确的个体化健康防护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组织实施
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健康环境促进行动的组织领导,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整合资源力量,为行动实施提供坚实保障。要深化环境健康风险源头防控,构建健康支持性环境,保障行动落地见效。要推动健康环境促进行动与健康山东行动其他专项行动深度融合、统筹开展。要加强宣传动员,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 营造共建共享健康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