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1004324264Y/2025-47365 发布机构 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5-11-1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秦莉莉诉山东和诺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杭州微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济任劳人仲案字〔2025〕第1344号)裁决书公告

杭州微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秦莉莉与你劳动争议一案(济任劳人仲案字〔2025〕第1344号),经本委合法送达开庭通知,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依法裁决如下:一、依法确认申请人秦莉莉与被申请人山东和诺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劳动关系于2025年7月7日解除。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山东和诺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秦莉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0072元。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山东和诺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秦莉莉工资差额11100.89元。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山东和诺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秦莉莉经济补偿6202.71元。五、由被申请人山东和诺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申请人秦莉莉出具书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济任劳人仲案字【2025】第1344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济宁市任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电话:5661608)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电话:0537-5661601                          

济宁市任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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