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1MB2860223F/2025-47330 | 发布机构 | 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5-11-1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山东汇嘉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
经查,你单位(见附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2025年12月12日前改正。
改正内容及要求:在责令改正期限内依法完成登记事项变更登记。
逾期不改的,本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任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鱼台县人民法院其中之一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吴宇 联系电话:0537-3233190
联系地址:建设北路32号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
任城区2025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名单.xlsx
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