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1004324264Y/2025-47268 | 发布机构 | 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5-11-1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附件:
公 告
济宁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王健行与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科泽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及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济任劳人仲案字〔2025〕第749号),申请人仲裁请求如下:被申请人为申请人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等。
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现定于2025年12月11日14时30分在济宁市任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济宁市任城区建设路42号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4层402室)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7-5661610
济宁市任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