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10043203005/2025-46369 | 发布机构 | 任城区民政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工作动态 |
| 成文日期 | 2025-10-1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近期,有机构或个人假借“银龄行动”名义开展商业活动牟利。为防止群众利益受损,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全国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银龄行动”是以老年人为主体的志愿服务活动。依据《志愿服务条例》,开展“银龄行动”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二、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从未授权、从未批准、从未同意任何机构或个人以“银龄行动”名义,开展投资返利、销售返佣、加盟返点等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三、社会公众如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借“银龄行动”名义从事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法广告、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请及时向属地有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报案。
民政部老龄工作司 中国老龄协会权益保护部
转载自:https://www.mca.gov.cn/n152/n165/c1662004999980006944/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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