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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11MB2792953D/2024-45210 发布机构 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成文日期 2024-09-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目录类别

目录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事项

内容规范

政务五公开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公开对象

政策文件

规范性文件

多维度查询

1.政府印发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政府办公室印发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各部门印发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1.文件要素: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

2.提供文本下载功能,WordPDF下载文本;

3.文件发布时间与成文时间间隔不超过20个工作日;

4.与解读相互关联;

5.提供政策咨询渠道;6.与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一致。

决策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规范性文件解读

规范性文件解读。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自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文件



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

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和意见反馈。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

1.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与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信息需保持一致;

2.本地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要素:文件名称、制定或起草单位。

区司法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清理结果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继续有效、完善修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1.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要素:需包含修改、失效、废止的三类目录;

2.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需要修改有效性,并在清理结果信息中及时更新。

区司法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文件

济任政发、济任政字文件

区政府印发制定的主动公开类文件。

1.文件要素: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

2.提供文本下载功能,WordPDF下载文本;

3.文件发布时间与成文时间间隔不超过20个工作日;

4.与解读相互关联。

区政府办公室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政府办文件

济任政办发、济任政办字文件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制定的主动公开类文件。

1.文件要素: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

2.提供文本下载功能,WordPDF下载文本;

3.文件发布时间与成文时间间隔不超过20个工作日;

4.与解读相互关联。

区政府办公室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部门公文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发布的文件

1.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制定的主动公开类文件;

2.各镇街制定的主动公开类文件;

1.文件要素: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

2.提供文本下载功能,WordPDF下载文本;

3.文件发布时间与成文时间间隔不超过20个工作日;

4.与解读相互关联。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专题

1、对本地区就业、乡村振兴、扩大有效投资、生态建设、保障基本民生等区政府、区政府办印发制定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2、根据政策性文件的具体内容,在全面阐释制定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要具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解读。

内容上:

1.解读材料内容避免与原文件存在大量雷同信息;

2.解读材料避免出现简单罗列小标题、形式化解读的现象;

3.政策解读需提供政策咨询渠道,注明政策咨询部门(科室或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功能上:

1.政策解读需与文件相关联;

2.解读材料一般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于政府网站,不得超过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

3.以政府名义出台的、与群众和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需由政策制定参与者、部门主要负责人、专业机构从业人员、专家学者、新闻评论员、媒体记者等从政府部门、专家、媒体等不同角度(至少2个角度)进行解读;

4.可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文件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回应关切

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政府开放日



服务公开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专题

公开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领导信息以及部门基本信息、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

1.区政府各部门及镇街领导信息,包括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等信息;

2.区政府各部门及镇街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1.要公开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本级政府部门工作职责以及法律法规或上级机关设定的工作职责;

2.要公开至少包含本级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以及下属各类事业单位的名称和职责;

3.办公地址要明确本级政府部门现在的办公具体地址,以及各类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办公地址;

4.办公时间是指本级政府部门的正式办公时间,如果具体办事服务时间与正式办公时间不一致的,要一并列明,时间应精确到分,如有夏、冬令时,需在办公时间中注明,如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5.联系方式主要是代表本级政府及部门对外联系的有效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管理公开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计划规划

计划规划

公开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五年规划、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总结

1.开设规划专题;

2.归集整理主动公开的规划;

3.归集整理历史规划(计划);

4.公开历年政府工作报告;

5.公开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政府工作报告提供文本下载功能,WordPDF下载文本。

决策公开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统计信息

统计公报

公开统计公报

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结果公开

区统计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统计月报

公开统计月报

本地区经济社会监测月报


区统计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统计分析

公开统计分析

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区统计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统计法律规范

公开统计法律规范

统计法律规范信息


区统计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统计调查制度

公开统计调查制度

统计调查制度信息


区统计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统计执法监督

公开统计执法监督

本地区统计执法监督信息


区统计局

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行政许可/其他管理服务

行政许可/其他管理服务

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的依据、条件、程序,办理结果信息

1.编制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集中公开依据、条件、程序、办理结果信息。

可链接至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

管理公开

区政府有关部门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执法决定自做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处罚/强制

处罚/强制

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办理结果信息

集中公开依据、条件、程序、办理结果信息。

可链接至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

管理公开

区政府有关部门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执法决定自做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财政预决算

专题展示

公开预决算说明、表格、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以及重点部门的绩效文本、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及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

1.财政预决算含:本年度预算报告、报表及说明;上年度决算报告、报表及说明;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及说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表及说明;

2.随同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政府债务信息。


执行公开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公开财政收支运行情况

公开当月财政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预测未来走势。


区财政局

每月一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依据

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依据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依据需要公开原文件。

管理公开

区财政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价格与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目录需包含项目名称、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征收对象、征收标准。

区财政局

每季度一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公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目录需包含项目名称、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征收对象、征收标准。

区财政局

每季度一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政府性基金目录

公开政府性基金目录


目录需包含项目名称、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征收对象、征收标准。

区财政局

每季度一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政府定价收费清单

公开政府定价收费清单


清单需包含收费标准、收费文件、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涉企、定价方法。

区发改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政府集中采购

政府采购政策文件

公开政府采购政策文件

1.公开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

2.公开部门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1.采购项目实施需包含采购计划备案金、项目数、资金节约率、采购方式及项目、金额等。

管理公开

区财政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政府采购办事指南

公开政府采购办事指南

区财政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区级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公开本级政府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区财政局

每月一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部门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公开部门政府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招标投标

公开招标投标信息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公共资源交易

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扩大有效投资

专题展示

政策速递

公开本地区制定或执行的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


决策公开

区发改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政策说明书

公开本地区制定或执行的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


区发改局

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文件

政府网站

全社会

重大建设项目专题展示

1.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清单;

2.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相关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服务信息;

3.公开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有关信息。

1.每年出台新一年建设项目清单;

2.清单需包含项目名称、主管部门、建设地点、建设项目规模及内容;

执行公开

区政府有关部门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中标信息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减税降费

专题展示

公开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信息、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成效信息

1.集中整理和发布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中小微企业及特殊困难行业的纾难解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费优惠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2.及时公开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和政策成效。


执行公开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重点领域

社会福利

公开福利补贴政策、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福利补贴信息

1.残疾人福利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和补贴发放情况;

2.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等儿童福利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和补贴发放情况。

相关补贴信息要定期公开,公开时,要严格保护个人信息权益。

服务公开

区民政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补贴信息每月一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养老服务

公开养老服务通用政策、养老机构行业管理、养老机构业务办理、补贴发放情况

1.公开本地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及养老机构投资指南等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相关补贴政策,公开养老服务设施评估结果、公共服务清单等;

2.按月公开已备案养老机构数量、名称、地址、床位数量信息;

3.及时公开养老机构评估结果信息;

4.定期公开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高龄津贴等申请数量、审核通过数量、审核通过名单、补贴金额、发放总金额信息。


服务公开

区民政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每月一公开,高龄津贴每季度一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教育信息

公开本地区义务教育概况、招生管理、民办学校信息、教育财务信息、学生教师管理、校园安全等信息

1.公开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教育统计数据、义务教育学校名录等教育概况信息;

2.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咨询方式、招生结果等招生管理信息;

3.义务教育财务信息;

4.学籍管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学生评优奖励、优待政策等学生管理信息;

5.教师公开招聘、教师行为规范、教师评优评先、教师职称评审、普通话培训及测试等教师管理信息;

6.控辍保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体育评价、学校美育评价等重要政策执行情况信息;

7.学校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等教育督导信息;

8.校园安全管理等信息;


服务公开

区教体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医疗信息

公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机构管理、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健康科普等信息

1.公开本地区对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有关机构和个人诊疗活动、职业病防治、放射诊疗、处方抗菌药物使用、传染病防治的检查计划及方案、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等监督检查情况;

2.定期公开本地区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

3.做好健康科普。

1.各事项检查计划及方案需每年发布;

2.健康科普需根据重点人群、重点区域进行专项科普。

服务公开

区卫健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共场所监管、有关机构和个人诊疗活动监管、职业病防治监管、放射诊疗监管、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监管、饮用水供水单位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管、法定传染病防治监管信息每季度一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稳岗就业

公开就业政策、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补贴信息、就业服务

1.集中整理发布面向相关群体的灵活就业支持政策;

2.公开本地区就业法规咨询信息;

3.公开本地区职业指导的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和咨询电话等信息;

4.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公开本地区职业培训信息,包括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5.公开就业创业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

6.动态公开本地区就业岗位信息,包括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等;

7.分类公开面向就业困难人员、高效毕业生、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专项活动。


服务公开

区人社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社会救助

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救助标准、申报指南、救助情况

发布救助政策、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申报指南、救助对象名单、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等信息。

定期公开各类救助审核审批信息。

服务公开

区民政局、区医保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城乡低保数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数据、医疗救助数据、临时救助数据每季度一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社会保障

公开社会保障政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发放情况

1.定期公开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

2.及时公开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及药品、诊疗项目目录等。


服务公开

区人社局、区医保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信息每季度一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食品药品监管

公开生产经营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抽检、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1.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情况信息,包括工作计划、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信息;

2.公开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

3.公开本地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4.公开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结果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处罚结果信息需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乡村振兴

公开乡村振兴重要政策及解读、衔接资金项目、财政衔接资金、工作进展等信息



服务公开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涉农补贴

公开本地区各项涉农补贴政策依据、申请指南、补贴结果、监督渠道

1.公开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补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政策依据、申请指南、补贴结果、监督渠道信息;

2.公开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的政策依据、申请指南、补贴结果、监督渠道。


服务公开

区农业农村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公共文化服务

公开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公共文化名录、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群众文化活动、展览讲座、行政处罚等信息



服务公开

区文旅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处罚结果信息需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生态环境

公开空气质量信息、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重点排污单位、危废经营许可证、突发环境事件、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排污许可证、环境违法处罚、排污总量控制、重点监管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重污染天气应急、生态建设、政策与业务咨询、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生态环境统计报告、扬尘治理等信息



结果公开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处罚结果信息需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行政执法公示

公开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主体清单、执法人员清单、法制审核目录、制度汇编、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文书、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执法统计年报


1.执法依据信息主要包括实施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裁量基准等;

2.执法程序信息主要包括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等,应当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

管理公开

各行政执法部门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执法决定自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双随机、一公开

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情况和结果等信息


1.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

2.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

管理公开

各行政执法部门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

公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事故预警等信息



结果公开

区应急管理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产品质量

公开产品质量抽检信息



区市场监管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房地产市场监管

公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查结果等



区住建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建筑市场监管

公开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和结果信息



区住建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

公开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管理公开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人事信息

公务员招录

公开公务员招录

公务员招考及录用结果信息。

公务员考录信息可链接至灯塔济宁网站。

管理公开

区委组织部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人才招考

公开人才招考

事业单位招聘及录用结果信息。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教师招聘

公开教师招聘

教师招聘及录用结果信息


区教体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人事任免

公开人事任免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其他法定信息

政务公开组织管理

公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工作推进、业务培训、工作考核、工作落实、经验做法


1.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按照调整情况及时更新;

2.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需包含培训计划、开展情况。

管理公开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公开人大建议办理复文、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1.标题要规范,包含答复单位、会议名称、提案编号、提案内容关键字等。

2.办理答复书产生后及时更新。

结果公开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政府常务会议公开

公开区政府常务会


1.建立专题、专栏集中公开;

2.需进一步丰富会议解读形式,制作会议速读版或一图读懂等相关图解;

3.提供图文、视频等形式的会议直播或回放;

4.整理每期会议议定事项(文件)在相应会议内容页面关联展示;

5.每期选1—3个重点议题开展解读。

决策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部门会议公开

公开部门、镇街会议



决策公开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重大决策预公开专题展示

公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决策过程、意见征集和结果反馈等信息


1.所有征求意见公告中需包含文件草案、草案解读、征求意见反馈渠道、征集时限等内容;

2.征求意见结束后需及时反馈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并对主要采纳意见和不采纳意见理由进行说明。

决策公开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国有企业

公开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管理公开

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国资金融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市政建设

公开市政建设



执行公开

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公共服务

公开公共服务



服务公开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公益事业

公开公益事业



执行公开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土地征收

公开土地征收



区自然资源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房屋征收与补偿

公开房屋征收与补偿



区住建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治安管理

公开治安管理



服务公开

市中公安分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警务动态

公开警务动态



任城公安分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分类;

2.编排体系;

3.获取方式;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

5.答复时限需按照新条例要求调整为20个工作日内;

6.需体现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上传或者提供身份证明信息;

7.需体现信息处理费收费要求和标准;

8.提供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并详细列明申请途径的具体接收方式。


服务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

动态更新

政府网站

全社会

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公开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政府网站

全社会

镇街信息公开指南

公开镇街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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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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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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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1.总体情况(需包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

2.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4.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中公开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6.集中展示下级所有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1.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需在每年131日前公布;

2.本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需在每年220日前公布。

内容:

1.年报标题名称应为“XX单位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引言中引用的文件要为最新版;

3.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需按照最新的国办模板进行调整;

4.表格数据填写需规范(无数据的填“0”);

5.依申请公开表格数据避免存在勾稽关系错误;

6.依申请公开表格数据与总体情况中的依申请公开数据避免存在逻辑关系问题;

7.上年度结转信息公开申请与2023年度报告的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数量需保持一致;

8.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避免与上年度及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雷同。

执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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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220日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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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131日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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