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1004320466K/2024-41953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任城区喻屯镇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4-10-2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一、参保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且未在外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等。参保不受户籍限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所在镇街参保、缴费。
1、各类在校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非我市户籍学生在我区上学,均可在我区参保。我区免缴费人群中的异地上学的学生,尽量让其在本地参保。
2、不允许重复参保,增员时提示在外地参保的,需先中断异地参保,一般都可通过当地的医保小程序中断参保,做好异地中断医保的帮办业务。
3、港澳台胞持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参保;外国籍人员持有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参保。
二、缴费标准
集中缴费期,全市统一筹资标准,每人每年400元。
三、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2024年9月14日至12月25日为集中缴纳时间,在此期间缴费人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社保缴费小程序、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爱山东APP和银行柜面进行缴费,也可以到村(居)委会服务点由协办员协助办理缴费。2024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进行数据汇总统计,期间城乡居民仍可参保缴费。
四、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集中缴费期按期缴纳医疗保险的人员和免缴费资格认定的特殊人群人员,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错过集中缴费期补缴医疗保险的(2025年1月1日后缴费的),居民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新政策变动
根据国家和省市参保长效机制文件,自2025年度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2024年9月-12月)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自2025年起,对居民医保断保人员再参保缴费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断保1年,降低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度不超过我市原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
举例:1、假如参保人在2024年9月-12月期间未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2025年1月1日后补缴2025年居民医保费后,将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即自2025年4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假如参保人在2024年9月-12月期间未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2025年9月-12月缴纳了2026年居民医保费后,将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即自2026年4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3、假如参保人2025年至2027年连续3年未参保,2027年9月-12月参加了2028年度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3个月固定等待期+变动等待期(断缴年份-1)=5个月,自2028年6月1日起享受待遇。
五、参保缴费登记
新参保或中断参保人员,缴费时会提示“未找到参保信息”,需先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再缴费。可到户籍或居住地村(社区)委会、镇(街道)医保工作站,现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济宁医保”小程序,通过“办事大厅-我要办事—医疗保险—居民医疗参保登记”,线上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中共济宁市任城区委、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济宁市任城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