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1MB2792953S/2023-40140 发布机构 任城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执法监察
成文日期 2023-01-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2年济宁市任城区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任城区自然资源局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安排,围绕自然资源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深化法治自然资源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治轨道,法治自然资源建设成效明显。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建设情况

(一)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法治素养

我局始终把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当作衡量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质量好坏的标准之一。一是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在局五楼会议室集中学习《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自然资源国情国策; 9月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后,组织干部职工对条例的亮点进行专题学习。购买了50本《土地管理法》释义、100本《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释义,分发给各相关科室,便于同志们在工作之余学习。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三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各科室、站、所结合工作职责,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坚持自学,推动学法经常化。依托中国普法网公众号有奖竞答板块,积极组织局干部职工参与《民法典》、《党内法规》竞赛答题活动,以赛促学。

(二)工作前期介入机制。

为规范行政行为,制定了重大事项会审制度,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及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等行政行为,一律实行内部会审,提前介入,预防决策上的失误。同时聘请山东宏易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对于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调解纠纷、处理信访等工作以及单位起草的文件、决议,都会第一时间听取法律顾问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今年共召开案情会商11次,合同审查52件,行政处罚立案法治化审核37件,行政复议案审会6次。

(三)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培育情况

法治文化建设是提升全社会知法、懂法、学法、用法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我局积极协调资金,把供销路与金宇路交汇东北角街角绿地建设为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小广场,在安居街道满唐新村建立“田长制”示范街道,对村内三条街道进行墙体彩绘。把法治思想、法治观念寓意于山石、草木之中,让群众在生活、娱乐和休闲中受到法治熏陶、接受法治教育,真正让法治融入到老百姓生活、进驻到老百姓心里。先后开展了“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围绕自然资源国情国策、法律法规等进行广泛宣传,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更好开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自然资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情况

我局把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积极调解涉及因土地征收、非法采砂、非农建设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及时派出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信访科工作人员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依法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纠纷矛盾,及时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问题,切实做好了矛盾化解、维护稳定、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

随着社会发展,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呈现出案件数量多、类型多样化、时间跨度大、案情复杂化等特点,面对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6件,开展自然资源听证工作3次

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37宗,收缴罚款2714万元,建议党政纪处分15人。严格落实“缴罚分离”、“收支两条线”,杜绝乱罚款、乱收费现象。

(五)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和培训情况

根据省司法厅、市、区司法局有关要求,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反馈的情况,结合执法人员编制、工作岗位等,建立了《执法证持证人员台账》。目前我局4个执法中队、12个自然资源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共计135人,全部参加了区法制办组织的培训考试并合格,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制定了《首问负责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行政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言语举止、举报受理、行政审批、现场检查、廉洁自律、日常学习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要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少于两人,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六)“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为促进全区自然资源系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先后出台了《任城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任城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任城区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编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储存、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二、遇到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虽然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一是因机构改革,执法人员变动大,执法人员工作的向心力、凝聚力亟待提升。二是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技能学习不够,执法能力不强。三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

三、意见建议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作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力度、创新思路、培育亮点、抓住重点,进一步做好法治自然建设。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加强各项专项依法治理工作。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力度。三是扎实有效开展普法工作,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四是充分发挥基层法治建设,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民众获得感等方面作用,全面深入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工作更上新台阶。 

 

信息来源:任城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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