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1MB2792953S/2022-05645 | 发布机构 | 任城区自然资源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执法监察 |
| 成文日期 | 2022-03-1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各县(市、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市局科室、单位:
现将《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6日
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 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 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 2206号)和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鲁自然资办〔2021〕50号)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挖湖造景、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等重点问题,分类实施整改,依法依规处置,消除违法状态.
二、重点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内容有四项(具体要求见附件):
(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执法督察科牵头,调 查监察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综合执法支队等科室、单位配合)
(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综合执法支队牵头,调查监察科、耕地保护监督科、执法督察科等科室配合)
(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耕地保护监督科牵头,调查监察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执法督察科、综合执法支队等科室、单位配合)
(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耕地保护监督科牵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调查监察科、执法督察 科、综合执法支队等科室、单位配合)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启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县 ( 市、区 )认真学习领会市局方案要求,按照市局部署安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全面清查 (2021年 12 月24 日前)。各县 ( 市、区)全面摸排,查清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抓紧推进整改落实,形成工作进展及初步整治成果报告,经牵头科室审核汇总后于12月24日前报市局。
(三)全面整治 (2021年 12 月24 日至2022年 1 月24 日)。在即知即改的基础上,对重点突出问题,采取"长牙齿"硬措施,分类实施处置,坚决消除违法状态,形成整治成果明细清单、整治成效和工作报告,经牵头科室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1月24日前报市局。
(四)监督检查(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月24日)。不定期对重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党纪政务处分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整治 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点攻坚任务来抓,充分利用2022 年春节前工作时间进行整治,坚决打赢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歼灭战.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统筹部署安排,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具体抓实抓细抓好;牵头科室要强力发挥牵头作用,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全力配合抓落实.要加强工作统筹,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耕地卫片监督等工作任务一并推进,确保整治成效.
市局成立重点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庆峰任组长,具体工作由市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
耕地保护监督科联系人: 王辉 电话: 2343053
电 子 邮 箱: 2343053@163.com
执法督察科联系人: 李防震 电话: 2670061
电 子 邮 箱 : jnszfdck@163.com